深圳轻阅小说>修真>一品盗命师 > 第二十三章 无事生非
    当今之天下,群雄并起而鱼龙混杂,某处近于长安城的荒林中树丛婆娑起舞,凤箫声动,似乎昭示着大事的发生。

    野店荒林中,安云身骑红马,漫无目的地向着长安城逛去,他早已没有了前阵子犹如军士追亡逐北,奔袭千里的急切,现在的他,只不过是个身无分文,打算凭着一身本事和帅脸去长安向白居易的干闺女的提亲的穷小子罢了。

    他的衣服在溪流边洗濯过,已经干净得透亮,长长的头发,也已经用头绳在脑后箍起来。他骑在红马背上,身体上下晃荡着,两旁的树影随着阳光落映在他的脸上。那些影子在风中,在他的眼中来回抖动,使他感到非常困乏,想要睡眠。

    他的腰间盘着两柄最好的匕首,好到不知道出处也不知晓名字,如今那个被安云夺舍的盗命师已经彻底消失不见,对于这个世界的一切,安云也自认为了然于胸,至于包袱里放着的那个据说里面有人手的盒子,他也不太在乎了,只是这样把它带在身上,不管里面有没有人手,他也一点都不害怕。

    在安云那个时代,有一种叫做电影的艺术形式,就是把故事拍摄出来,映照到大幕上,许多人去看,那个可以看电影的地方就叫做电影院。在众多的电影里,有一部老片子令安云印象非常深刻,其名曰《巴顿芬克》。讲述一个怀才不遇的剧本家在梦境和现实之间游离的故事。在那部电影里,他和另一位剧作大师的女人偶交颦蹙,看对了眼儿,某天他的房门响起,开门一看正是那个女人。于是两人睡在一块儿。后来女人被杀了,于此同时他房间里多了一个盒子,新闻上说女人的尸体被找到,可是尸体却没有头。巴顿芬克看着那个盒子,脑中的灵感源源不绝地涌现出来。

    电影到最后才表示,女人并没有死,至于上面说的那一切,都无过是一场梦而已。但是巴顿芬克的身边却实实在在地真有这么一个盒子,那里面装的是什么,即使在最后也没有揭露,当然,大概肯定不是尚活着的女人的脑袋。

    安云想,自己的这个机关盒,说不定就像巴顿芬克之盒一样,里面根本什么都没装,即使真有这么一只手,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腐败,估计也已经只剩下白骨了吧……总之他对于这个神秘的机关盒,一点也害怕不起来,他骑在马上,听见风声从树林中遥远的地方传来,内心波澜不惊,这天底下似乎已经没有什么能让他提起兴趣的东西了。

    在所有的武侠中,一旦主人公感觉到无所希求,至于他以往所努力的东西都已经终结,所有人物的发展也已经趋近于完善,也就到了故事的尾声。之后,便是请一两个有名望的大人物,一个帮作者写代序,一个帮忙代跋,总之,似乎已经到了整个故事该收尾的时候。

    然而安云的故事暂且还要继续,不是因为作者非得要凑足这个月的全勤才写下去,而是因为这个故事确实还没有完结,虽然全勤很重要,但是故事也有着相当的地位。

    那么,安云便开始努力地回忆,争取找些记忆中,除了盒子以外,还能让自己提得起兴趣的东西。

    比如说跟杨柳结婚吗?他几乎已经注定了和杨柳结婚,至于生不生孩子那不好说。如果把结婚写进故事,就要写最热闹的部分,自然就是娶嫁仪式。一般这种故事要写在大团圆的时候,最起码也得是一卷的末尾,到时候宴请在故事中出现的所有人物,不光有帮助过主角的,还有曾经跟主角为敌最后冰释前嫌的,有些二流甚至会把已经死过的人和终极反派拉过来参加婚礼,而且在故事里把这些人也描述得很有性格而可爱了,这就是所谓的“演员制”,即所有的人物实际上是演员,性格是他们的,而剧中的关系却是故事赋予的。这种写法多少有些粉丝经济的感觉,安云倒认为那不足取。至于结婚本身,跟杨柳结婚自然是很好的,可是结婚之后的事却不太好描述,其中一部分描述了大概也没法过审,另一部分描述了则显得丧失了侠气与天真。殊不知安徒生童话那些故事,不管黑的白的,大抵是在结婚终结,之后的日子,无非是枯燥与重蹈覆辙,一点儿也不有趣。

    如果不考虑结婚,那又有什么可写?要不穿越回去吧。这不合情理,自己的原躯大概已经入殓,即便能用现在这副身体返回现代,那也和一品盗命师的故事没有关系了,之后的剧情应该是都市类情感大戏,比如安云去找父母,两个人不认识他还把他骂了一顿,最后通过多种方式终于证明自己复活了,两辈人抱在一起相拥而泣。实际作者当然很想这么写,因为这部本来就有写给胃癌患者以平添其勇武之意,然而那样写来却不免生得调侃与畏惧,使得故事显得轻蔑了。直接穿越回去,违背了人死不能复生的内涵,在穿越中显得不足取,也使生命显得不可贵了。

    如果不考虑结婚和穿越,那又有什么可写?想不出来了。一共有八大门派,现在机关派写过了,丹毒派写过了,轮回派也算寥寥草草地提过一点,现在正在讲拜月,要不把余下几派全写一遍,那当然是很好的办法,可是剩下的篇幅却又显得不夠了。如果起点能连付五个月的全勤,我可以考虑把后面的那些也水出来。有人说你不是说故事很重要,全勤不重要吗?我只能说我其实没说过,是你曲解了我的意思。请看我的笔名“愚鲁迅疾”,说白了就是小鲁迅,鲁迅说的话,我基本是拥护的。他说“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就是说人要吃饭,得要钱;他说“自由固不可由钱来买到,却可为钱所卖掉”,就是说人要自由,得要钱;他说“人,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是说人……还得吃饭,还得要钱。所以钱很重要,只不过我们不能如奴隶般要钱,就算真如奴隶一般要钱,起码得自己糊弄自己,做一些爱做的事情,有一些虚伪的信仰,比如说热爱文学之类的,把自己糊弄过去了,再像奴隶一样工作求财,却显得没有这么像奴隶。

    安云记得,在漫画《食梦者》的故事中,当一个漫画家实在画不出新的剧情时,就会去翻阅曾经的故事,并且寻找一些没有被利用的小点,或者是预先埋下的伏笔。这些伏笔,当时留的时候很可能并没有考虑怎么回收,就是像脚手架一样留在那里,等待着哪天又要修筑点新的内容,添砖加瓦时,才发挥其用武之地。于是安云便回忆过往的故事,似乎也没有留下什么令人印象深刻的伏笔。

    不,好像还是有那么一个的,是什么呢?

    想不起来了……

    这时,一阵锋鸣之声打破了平静,一柄利剑从上空横劈而下,打断了安云的思路。

    安云心中不惊反喜,诚言,自己来到此地久矣,虽遇强敌颇多,倒细细想来似乎还真没有敢同自己对剑的。

    他从腰间掣出一柄匕首,在空中横抵一下,钢刃相碰,竟然碰出层层火花。自己胯下的红鬃烈马,倒真不愧是楚闻天寻来的好马,一点也不惧怕这碰撞之声,反而振奋精神,扬起前肢,安云便乘胜又在那人的剑上横劈一刀,这一刀将对面的剑锋砍出来一道裂纹。

    空中那人旋身向后,而后轻盈地落在地上,看着自己手上的剑锋开裂,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安云的脸上也出现了震惊之色,不过他想的是,怎么对面那剑挨了我一刀,还不被齐刷刷斩成两端,而只是开裂而已。

    对面那人对安云怒目而视,细看之下,此人一袭白袍,峨眉竖冠,典型一副翩翩剑客的样子。安云骑在马上,将匕首收起来,问道:“来者何人?为何突然袭击我?”

    对面将剑落在地上,直起身子,笑道:“我乃知天卫白星目,特奉武裕安首席之命,来此地捉拿你这盗命师!”

    安云眉头微皱,知天卫的名号他已经听过,也明白这组织寥寥几人,全部是四品以上的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