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轻阅小说>科幻>请开始表演 > 第二百一十一章 曾经(二合一章)
    一方水土一方人,其实早先的各种音乐风格,也大致如此。

    黄土高坡上,就得唱信天游,豪迈苍凉。

    要搁在猫冬能把人猫到发霉的辽东,那曲子一响,就必须是喜庆热闹的大秧歌。

    烟雨江南,幽幽水乡。调子大多曲折婉转。

    而南方刚才所唱的,是属于西南的,是属于那绵绵群山的。

    在那里,想唱歌只用扯开嗓子就是,自有那些山和那些谷,会给出最漂亮的共鸣。

    这首歌,也许得明年才能出现,但南方喜爱上这种调子,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在原本的时空里,在他还是个莘莘学子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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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的脑子里,似乎总有些奇思妙想,而且还乐于去尝试。

    所以在大学玩乐队时,趁着一个暑假,他就打着采风的名号,独自背着个大包包出发了。

    走啊走啊走啊,铁路公路,还有脚上的那双鞋,带他领略到了许多迷人的景致,也遇上过不少有趣的人。

    他一路由东往西,在成都乱跑且大快朵颐了几天后,就准备转道向南,由川入黔,最后去到那传说中的十万大山。

    可走到了川南的一块小地方时,他却再也不想走了。

    那是个以白酒闻名的城市,甚至到城外时,就能闻到隐隐的酒糟香气。

    但让南方醉倒的,却不是那城中的酒,而是城外的风情。

    出了城再往南行,有个不大的县,叫做筠连。

    而县城下面又有个漂亮的小镇-巡司。

    几乎是一瞬间,南方就爱上了那里,不止因为那里群山环抱、绿水蜿蜒。

    更重要的是,那里有温泉。

    那时还是露天的温泉,太阳下山前,男人们会去洗。等天擦黑了,村子里的姑娘媳妇儿便背着背篓出现。

    听中巴司机这么一介绍,你说南方怎么肯走?打都打不走啊~

    南方似乎天生就有讨人喜欢的本领,形象绝好,嘴巴又甜。

    下车寻到离大温泉最近的村子,他只是讨壶水喝的功夫,便为自己找到了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