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轻阅小说>修真>无敌的骨头 > 第四十九章 弥补
    雷龙王国的王子,不就是在大坟场遇到的,那个将所谓的荣誉看得特别重要的男人吗?

    好像是叫做,诺亚斯特来着!

    在帮助他完成心愿后,林志曾经说过,让他在日出之前回到大坟场,割肉放血。

    但随着小骨头的出土,系统发布的主线任务,还有之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直到现在,林志这才赫然发现,自己完把诺亚斯特王子给忘了个精光!

    “对啊,怎么,难道你认识他吗?”

    诺露莎默默收回手中的项链,眼眸里闪动着骄傲的神色,“这样啊,那个满嘴荣耀的呆子,名气已经这么大了吗?”

    林志看了满脸欣慰的诺露莎,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说话。

    他的本意自然不是要诺亚斯特王子的性命,只不过是想看看诺亚斯特是否真的有那种勇气去面对许下的承诺。

    如果他不敢做,那林志便会杀了他。

    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林志就打算在他没死之前,通过诅咒,让他变成不死骨族活下去。

    而现在……

    林志二话不说,伸手直接抓住诺露莎的手掌。

    “啊?你你你你,你想干嘛?”冰冷的骨头触感从掌心传来,诺露莎浑身的汗毛在一瞬间立起。

    她挣扎着想要抽出手掌,却骇然地发现,不管自己怎么用力,都无法挣脱如同巨钳般坚硬的白骨手掌!

    林志无视她的挣扎,眼眶内的幽蓝火焰跳动了几下。

    “我咒你弟,长命百岁。”他在心中说道。

    嗡。

    咒力的波动扩散,朝四面八方蔓延。

    然而,却始终没有得到反馈。

    “那家伙,真的割肉放血,自己把自己杀了?还是在没有见到我的情况下?!”

    林志松开诺露莎的手掌,眼中的火焰左右晃动,显得很没有规律。

    他确实拥有着几乎无解的无敌诅咒,但就跟无法凭空制造出一块奶油蛋糕一般。

    他的诅咒,绝非等于能的言灵。

    诅咒的本质,还是逃不出“状态附加”的范畴,比如撕裂一个空间,实质就是“诅咒”空间“裂开”;诅咒自己能够吃到食物,实质就是“诅咒”食物“可以被骨族吸收”。